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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风湿关节炎:重在早期规范治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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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要】:
提到类风湿关节炎,人们普遍认为它是一种“不治之症”,甚至认为是“不死的癌症”。的确,类风湿关节炎是一种难治性的风湿病,医学上曾经对其束手无策,过去许多患者长期承受着疾病的痛楚,最终走向关节变形和残疾的结局。然而,近十多年来,现代医学对类风湿关节炎的治疗效果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善,治疗的目标不再局限于“控制症状”,而是“缓解病情”,阻止关节破坏,防止残废。要实现这一目标,关键就是“早期规范治疗”。   

  提到类风湿关节炎,人们普遍认为它是一种“不治之症”,甚至认为是“不死的癌症”。的确,类风湿关节炎是一种难治性的风湿病,医学上曾经对其束手无策,过去许多患者长期承受着疾病的痛楚,最终走向关节变形和残疾的结局。然而,近十多年来,现代医学对类风湿关节炎的治疗效果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善,治疗的目标不再局限于“控制症状”,而是 “缓解病情”,阻止关节破坏,防止残废。要实现这一目标,关键就是“早期规范治疗”。

 

  类风湿关节炎:重在早期规范治疗,才能有效阻止关节破坏,关键在于“早期”和“规范治疗”

 

  1、早期治疗

 

  类风湿关节炎软骨或骨质破坏可以在发病的3个月内就出现。国际公认的治疗窗口期(即治疗的最佳时间)是起病3个月内。大量临床案例证实,多数类风湿关节炎的大部分关节侵蚀发生在发病头1-2年内。此时,如不立即进行恰当的治疗,会导致关节畸形、功能受损,加大了疾病治疗的难度,降低了患者的生活质量。因此提倡一旦出现症状,应该尽早到正规医院的风湿科诊治。

 

  2、规范治疗:

 

  目前,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的药物分为几大类。一是控制症状的药物,又称为治标的药物,主要包括消炎止痛的药物;另一类是缓解病情的药物,又称为治本的药物,主要包括免疫抑制剂等各种慢作用药(DMARDs)。类风湿关节炎的规范化治疗就是早期使用这些缓解病情的抗风湿药。因为只有这一类药物能够控制疾病,阻止关节破坏和变形。美国风湿病学会向全球发布了类风湿关节炎的最新治疗指南。我国中华风湿病学会也制定了相关治疗准则,进一步强调了类风湿关节炎早期规范化治疗的重要性。目前还有一类新的药物是生物制剂(肿瘤坏死因子拮抗剂),主要针对一些关节炎比较活动的患者,取得较好的疗效。

 

  专科医生应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,联合使用缓解病情抗风湿药物。其中,“甲氨喋呤”是首选药物,是联合治疗方案的核心。尽管甲氨喋呤是目前全球公认的治疗类风湿关节炎最有效的药物,早在1988被美国FDA批准用于治疗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。但在我国,它的说明书上还是写着“抗肿瘤的药”,难免让患者产生疑问和顾虑。其实,甲氨喋呤是一种经典的免疫抑制剂,在类风湿关节炎治疗中起着抑制免疫和抗炎两方面的作用。其在类风湿关节炎中的应用与肿瘤治疗大不相同,用量较小。在专科医生指导下应用,患者大可放心。此外,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的药物还有莱氟米特、硫酸羟氯喹、柳氮磺胺吡啶、硫唑嘌呤以及一些植物提取的免疫抑制剂等。

 

  如何看待“激素”

 

  提起激素,人们可谓又爱又恨。由于激素(肾上腺皮质激素)消炎止痛的作用迅速,因而在过去几十年,被广泛应用于各种关节炎的治疗。目前,激素的不合理使用还相当普遍,并由此带来了极大的危害。因此,人们对激素比较抗拒,还认为“用了就会上瘾”。

 

  其实,“滥用” 激素和“盲目反对” 激素都不可取。首先,激素不可以滥用,不是类风湿关节炎的首选治疗药物。但是,如果关节症状重,有持续性活动性滑膜炎,或者有严重的关节外表现,例如如血管炎、脏器损伤等,是可以而且应该使用激素。但是激素的应用有两个重要的原则:一个是必须在使用缓解病情抗风湿药物(例如甲氨喋呤)的基础上加用激素;另一个是要“小剂量、短疗程”,以强的松为例,每日剂量不要超过2片,疗程控制在3-6个月内,当然要视病情严重程度而定。

 

  近年的研究发现,早期小剂量短期应用激素,可以延续关节破坏,与其他缓解病情抗风湿药物发挥协同作用。因而激素在类风湿关节炎治疗中的定位已经有所改变。正如有学者形容,“用得恰到好处,激素是天使;而滥用,就成了助纣为虐的恶魔。”总而言之,随着现代医学对类风湿关节炎的认识和治疗观点的更新,疗效也在逐渐地改善。类风湿关节炎由过去的“不治之症”变为“可治之症”。但要缓解类风湿性关节炎的病情,关键是早期规范治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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